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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VRAN|可追溯法規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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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入建築技術規則三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以及地方建管實務首批索引。結果保留版本、來源、地區與人工確認要求;證據不足一律顯示 UNKNOWN 或 HOLD。

RKE 答案

找到 3 筆相關依據

以下是法規檢索結果,不等同於個案已通過審查。

設計施工編PEVRAN 已驗證最相關

RKE 回答

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依左列規定:

適用條文/紀錄
第 110 條
來源狀態
PEVRAN 已驗證
版本
RKE-V05-THREE-VOLUMES-INTERNAL-REVIEW
修正/生效資訊
民國 115 年 02 月 23 日
適用地區
全國
人工確認
需要
PEVRAN來源驗證範圍
已核對法規名稱、條號、版本日期及來源網址;不代表個案審查通過。核對日期:西元 2026-08-07

相關原文/摘要

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依左列規定:

展開收錄內容

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依左列規定:

一、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或固定式防火窗等防火設備。

二、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在一.五公尺以上未達三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但同一居室開口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下,且以具半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不包括裝設於該牆壁上之門窗)與樓板區劃分隔者,其外牆之開口不在此限。

三、一基地內二幢建築物間之防火間隔未達三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或固定式防火窗等防火設備。

四、一基地內二幢建築物間之防火間隔在三公尺以上未達六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但同一居室開口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下,且以具半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不包括裝設於該牆壁上之門窗)與樓板區劃分隔者,其外牆之開口不在此限。

五、建築物配合本編第九十條規定之避難層出入口,應在基地內留設淨寬一.五公尺之避難用通路自出入口接通至道路,避難用通路得兼作防火間隔。臨接避難用通路之建築物外牆開口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之阻熱性。

六、市地重劃地區,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整體性防火間隔,其淨寬應在三公尺以上,並應接通道路。

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日期:西元 2026-08-07查看來源
建築構造編PEVRAN 已驗證

RKE 回答

本條已刪除,保留條號與法源追溯。

適用條文/紀錄
第 110 條
來源狀態
PEVRAN 已驗證
版本
RKE-V05-THREE-VOLUMES-INTERNAL-REVIEW
修正/生效資訊
民國 112 年 05 月 10 日
適用地區
全國
人工確認
需要
PEVRAN來源驗證範圍
已核對法規名稱、條號、版本日期及來源網址;不代表個案審查通過。核對日期:西元 2026-08-07

相關原文/摘要

本條已刪除,保留條號與法源追溯。

展開收錄內容

(刪除)

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日期:西元 2026-08-07查看來源
建築設備編PEVRAN 已驗證

RKE 回答

供昇降機廂上下運轉之昇降機道,應依下列規定:

適用條文/紀錄
第 110 條
來源狀態
PEVRAN 已驗證
版本
RKE-V05-THREE-VOLUMES-INTERNAL-REVIEW
修正/生效資訊
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適用地區
全國
人工確認
需要
PEVRAN來源驗證範圍
已核對法規名稱、條號、版本日期及來源網址;不代表個案審查通過。核對日期:西元 2026-08-07

相關原文/摘要

供昇降機廂上下運轉之昇降機道,應依下列規定:

展開收錄內容

供昇降機廂上下運轉之昇降機道,應依下列規定:

一、昇降機道內除機廂及其附屬之器械裝置外,不得裝置或設置任何物件,並應留設適當空間,以保持機廂運轉之安全。

二、同一昇降機道內所裝機廂數,不得超過四部。

三、除出入門及通風孔外,昇降機道四周應為防火構造之密閉牆壁,且有足夠強度以支承機廂及平衡錘之導軌。

四、昇降機道內應有適當通風,且不得與昇降機無關之管道兼用。

五、昇降機出入口處之樓地板面,應與機廂地板面保持平整,其與機廂地板面邊緣之間隙,不得大於四公分。

六、昇降機應設有停電復歸就近樓層之裝置。

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日期:西元 2026-08-07查看來源

目前上線資料範圍

共 1,528 筆可搜尋紀錄。包含建築技術規則三編、最新版本無障礙規範,以及台灣各地區建管實務資料。地方資料均標示適用地區,不外推為全國通則;正式設計與送審仍須由建築師核對最新法規、解釋函、圖表及所在地主管機關要求。